关于申报第二批优秀职工技能补贴的通知372
发表时间:2016-11-11 23:17 各区、县级市总工会,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工会,市直、中央和省驻茂单位工会, 市区民营企业工会: 为提高我市职工队伍素质,帮助更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根据省总工会《关于申报第二批优秀职工技能补贴的通知》(粤工办〔2016〕56号)精神,市总工会拟继续向部分参加技能提升的优秀职工发放交通和误工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市内建立了工会的并已缴交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单位中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生产一线在职职工; 2、今年内(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广东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日常鉴定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不属补贴范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例可参见附件2)。 3、工作中表现优异; 4、经基层工会推荐,在本地本系统范围内公示,市总审查通过,向省总工会申报备案; 5、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年内仅可申领一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初级工300元,中级工、高级工400元,技师、高级技师500元标准发放工会交通和误工补贴。 三、补贴名额分配 省总拟分配给我市资金5万元,凡符合申领条件的优秀职工均可进行申领,市总将根据申报情况采取先到先得(依据系统开放申报后,职工个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时间)原则分配补贴。 四、申报流程 请各有关单位工会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工个人登录广东职工教育网(网址:www.gdzgjy.com)线上录入申请资料,打印表格后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后,把申请表、身份证、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上传广东职工教育网。区县各单位通过区县工会审核和市总工会线上审核、市直单位直接通过市总工会线上审核后,由市总工会汇总向省总提交申请报告和花名册,省总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市总、最终由市总工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职工帐户。职工可登录广东职工教育网实时查看补贴申请与发放进度,并对补贴发放结果进行申诉(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安排职工在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候)前办好申报手续,手续不完善未通过审核的要及时通知职工本人进行完善。 2、请各级工会加大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申领,同时加强对申领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用在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身上。 3、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总反馈。 联系人:陈思颖,2963171;张旦烨,2963306。 附件1:申领补贴流程图 附件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样例) 附件3:申报第二批优秀职工技能补贴的通知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